發改委:建材等領域節能降碳項目可獲20%投資支持!
發布時間:2025-10-16
10月14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《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旨在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節能降碳項目管理,切實發揮投資效益,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。
《辦法》明確,中央預算內投資將聚焦六大支持方向,其中多個領域與建筑行業密切相關。在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方面,明確支持建材、電力、鋼鐵等行業節能降碳改造,同時支持以工業園區、產業集群為載體的規模化節能降碳改造,以及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;煤炭消費清潔替代領域,支持食品、紡織等行業燃煤鍋爐、工業窯爐實施清潔能源替代;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領域,涵蓋園區循環化改造、“以竹代塑”基礎設施建設及產品應用推廣;低碳零碳負碳示范領域,重點支持零碳園區供能設施建設、綠色甲醇生產及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(CCUS)項目。
在支持標準上,《辦法》規定,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、煤炭消費清潔替代、循環經濟助力降碳、低碳零碳負碳示范等項目,支持比例均為核定總投資的20%;地方政府投資的碳達峰碳中和基礎能力建設項目,東、中、西、東北地區支持比例分別為60%、70%、80%、80%,中央和國家機關相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。
申報要求方面,《辦法》強調,支持項目需前期手續齊全、具備開工條件,不得用于已完工(含試運行)項目。項目單位申報時需提交資金申請報告,包含項目單位基本情況、項目建設內容、前期手續落實情況等十大內容,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重點行業節能降碳項目,還須提供節能診斷報告。
《辦法》同時強化監督管理,明確項目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內容、挪用資金,若出現弄虛作假騙取投資、資金沉淀超6個月等情形,將面臨收回資金、1-3年暫停受理投資申請等處罰。省級發展改革委可依據《辦法》制定地方管理細則,進一步推動政策落地。